【特派員柯朝枝報導】 台中市政府配合衛生福利部公告「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」,符合條件者最高可申請補助6萬元,2020年補助金額達2億600萬元以上,減輕超過3,600個家庭的經濟負擔。為提供民眾更便捷的申請服務,台中市衛生局特設立單一窗口及專人協助,請有需求的民眾把握時間,於2021年3月1日前提出申請。
台中市衛生局表示,台中市住宿式機構服務的使用者,只要同時符合三項條件,最高可申請補助6萬元。包括入住機構類型為一般護理之家、精神護理之家、老人福利機構(除安養床外)、身心障礙機構、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(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委託安置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/證明者,以及機構住宿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等;整年度實際入住天數達90天;2019年所得稅率未達20%者。
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指出,此補助方案自2019年10月15日開辦以來,受到台中市民肯定,2020年已有3,600人以上申請,2021年將持續發放,減輕照顧者經濟負擔。台中市依機構類別分設5個申請補助服務窗口,提供專人服務,申請案隨到隨辦,提供便利性、就近性、即時性等三大便捷服務,可縮短民眾等候時間,更可降低民眾往返奔波之苦。
申請民眾請於2022年3月1日前提出,相關訊息可查詢衛福部長照專區( https://1966.gov.tw/LTC/lp-4511-201.html ),若有補助方案相關問題請查詢台中市政府衛生局網站( https://www.health.taichung.gov.tw/1875128/post )或洽詢長照服務專線1966或洽台中機構受理窗口,將有專人為您服務。